《未批先建?小心环保“大棒”!——详解企业环评违规处罚及案例分析》

在中国,企业未取得环评手续即进行生产活动,属于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(以下简称《环评法》)的行为。根据《环评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对于未批先建、未批先产的企业,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:

  1. 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: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建设或生产活动,直至取得环评批复。

  2. 限期补办环评手续:企业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补办环评手续,并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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